责任人:韩卫
目标名称 | 考核内容及指标 | 完成进度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 市直机关办公用电量控制在60千瓦时/平方米·年(或2300千瓦时/人·年)以内;人均年用水量控制在30吨/人·年以内;超过定额使用能源的单位要求年耗电量、年用水量均下降3%。 | 1.落实节能目标与责任。制定并印发《杭州市2019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召开全市节能工作会议,部署年度节能工作任务;下达2019年市直机关节能指标;对5家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审计;完成能耗数据统计和收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数据工作;完成上半年全市能耗数据统计工作。 2.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节水宣传;组织节能管理业务培训;组织拍摄节能宣传片。 3.做好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完成2019-2020年度省级、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单位申报工作。 4.加强节能技改和节能检查。开展市民中心雨水回收系统项目建设,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夏季空调使用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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