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28/2021-0437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7- 14 16: 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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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单位:

现将《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6 日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普法办发〔2021〕5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局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总体部署和市普法办具体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建设新理念新要求,制定实施机关事务“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机关事务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机关事务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推进机关事务依法治理,为新时代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事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赴浙江、杭州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机关事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优化机关事务干部职工法治思维。

(二)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机关事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宣传,引导机关事务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重要意义,并将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到机关事务工作实处。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教育引导机关事务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切实做到坚定党性、严守规矩,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展示“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夯实思想基础。

(四)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坚持把宪法修正案学习宣传摆在重要位置,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学习宣传宪法修改主要内容、总体要求、重大意义,继续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继续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继续学习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切实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捍卫宪法尊严,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法治观念、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把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及机关运行保障、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管理保障服务。

三、具体措施

(一)突出重点,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在抓好局系统全员学法用法的同时,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司发〔2016〕4号)《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杭机事〔2021〕12号)要求,扎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用好“西湖先锋”平台,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考试,强化考试结果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学法次数4次以上;一般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得少于40学时,其中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围绕节点,扎实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具体采用党组会前学法、机关事务大家谈、定期全员法治专题培训等载体,多层次、多领域、多种形式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重要节假日、纪念日和主题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浙江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和“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等其他有关主题活动。

(三)创新载体,加强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宣传。树立“互联网+”思维,注重将传统学习宣传模式和现代学习宣传模式有效结合。采取集中培训等模式或利用市民中心设施设备和宣传平台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市民中心场所、平台积极支持市普法办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夯实基础,推进机关事务制度体系构建。将推进机关事务制度的制订和执行,作为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切实举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标准、流程和制度,推动制订出台机关餐饮服务保障等相关地方标准等。推动《机关事务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会议服务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管理规范》等杭州市地方性标准的实施,充分发挥对全市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职能,提高依法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按要求做好“七五”普法“回头看”和“八五”普法谋篇布局有关工作,增强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系统性。

四、有关要求

(一)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意识。提升意识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基础。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识,要从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角度来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机关事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强化责任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保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做到定期研究法治宣传教育等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年终述职内容。

(三)要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丰富载体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依托。要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深度融合起来,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