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28/2022-0484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1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11- 18 08: 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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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市局各处室、单位:

《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抓好贯彻执行。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杭州市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作用,统筹推进公物仓全市域联动体系建设,努力健全公物仓共享共用机制,着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节约财政资金,提升机关运行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实际,统筹共享,三化融合,全域推进”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市、区县(市)两级机关事务部门合作,完善体制机制,依托数字化赋能,在全市域范围内建成多跨联动的公物仓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领导组织

1.创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韩  卫    

副组长:孔  斌、王  娟

小组成员:徐洁、夏敏、戴亚骏、郑定伟、瞿浙澄、庞蔚燕、符欢、张金达、吴自强、姚珂、杨振武、吴聪、徐晓路、沈丽君、金儿、吴坚、王晓

领导小组负责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创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孔  斌

办公室成员:王晓、马国锋、孙国庆、张艺、贺洁、张继杰、沈媛媛、张宏明、施宁峰、朱军、李杰、费霞萍、王开勇、黎威、龚建政、杨骅、吴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中的日常工作。包括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定期动态发布共享资产目录清单;根据工作时间节点和工作需要,适时集中办公和每月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1.出台公物仓建设运行指导意见。立足市本级公物仓建设实际,结合13个区、县(市)公物仓发展现状,制定出台杭州市公物仓跨部门、跨层级和跨区域共享指导意见,明确全市域公物仓建设适用范围、适用对象、资产范围、部门职能、审核流程、评价考核等内容,有效推进全市域公物仓建设工作。制定并定期动态发布纳入管理的资产目录清单,做到全市域公物仓资产分类、命名规则等内容的统一。

2.加快推进区、县(市)公物仓建设。依托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运作机制,对于已有公物仓运行保障机制的机关事务部门,补充完善公物仓全市域共享共用相关条款和内容。对于公物仓建设运行还没有形成体制机制的机关事务部门,指导建立公物仓运行保障制度,并按《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和创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高标准推进建设工作。

(三)推进数字化运营

1.升级硬件设施,提升仓管水平。配合公物仓各项地方标准落地工作,开展实体公物仓升级和改造。应用物联网技术升级环境温湿度监测、资产出入库、安全预警等智能管理模块,提升仓储可视化、自动化运行程度,改善仓储环境,提高管理效能,规范仓内物资管理。

2.梳理业务流程,优化系统平台。围绕全市域推进目标,进一步完善公物仓业务办理审批流程,升级“公物仓一件事”应用,建设“虚拟公物仓”等模块。基于新的多跨协同应用需求,梳理跨层级业务流程,以资产权属统一管理为主体,虚拟调剂服务为补充,依托系统平台,汇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可供共享调剂的国有资产数据和业务数据,织就资产信息的一张网、业务办理的一件事、账务统计的一本账。

3.双线协同发展,实现全域一体化。以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为契机,带动各区、县(市)公物仓配套软硬件建设工作,建成涵盖全市域公物仓资产借用、归还、上缴、调剂等系统模块和业务流程机制,形成“1+13+N”线上线下结合的公物仓框架体系。通过数字化技术应用,建设虚实并行的公物仓运行保障体系,整合全市域资源,打破区域层级壁垒,促进市本级、区县(市)两级公物仓信息互联互通、业务一网通办、资产全域共享,实现资产管理集约化、流转高效化、耗费最小化、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四)推进标准化建设

1.加强地方标准推广。推进全市域公物仓标准化建设,将标准贯穿至公物仓建设运行培训、各项标准规范推广、信息化系统应用等环节。规范资产出入库、仓储环境温湿度控制、破损资产维修再利用、资产编码编制等日常管理,奠定全市域多跨联动共享的标准体系基础。

2.推动标准化工作持续升级。发挥《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作用,将标准应用至各地公物仓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同时积极争取参与公物仓国家标准的起草制定。持续探索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公物仓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实体仓、数字化平台、编码运行等标准体系建设,重点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公物仓管理绩效评价,督促各单位依标准规范做好公物仓建设运行。

(五)推进宣传与推广

1.抓实试点方案落地。各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要制定各自的创新试点具体实施方案。在全市“一套标准”的基础上,全市各公物仓结合各自发展现状、实际硬件情况,具体保障目标,落实好创新试点建设要求,共同推动全市域公物仓建设工作。

2.推广配套系统应用。市机关事务局将协同各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做好公物仓系统建设衔接。指导各地开展新建公物仓应用系统。对已有公物仓单位做好系统对接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域公物仓“一套系统”,筑牢公物仓联动共享机制的共同基础。

3.做好提炼总结推广。在全市域推进公物仓建设过程中,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创新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全面展现公物仓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情况。在做好试点建设落实的同时,进一步宣传好、推广好公物仓这种节约高效的创新保障模式,让更多的机关单位了解公物仓、使用公物仓,合力推进公物仓高质量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2年10月至11月)

1.成立杭州市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制定出台公物仓全市域推进创新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组织召开创新试点动员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

1.推进《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编制和推广工作,在前期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好后续评审、报批、验收等有关工作。

2.形成全市域公物仓共享共用调剂机制,出台全市域公物仓建设指导意见。

3.根据公物仓相关地方标准中的有关规范内容,完成市本级公物仓实体仓库标准化和信息化的升级改造。

(三)纵深推进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3月)

1.结合《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的出台、实施,强化对区、县(市)公物仓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

2.分批推进全市域“1+13+N”线上线下公物仓系统的建设。完成公物仓库房、运行机制和信息化平台等整体提升改造,建设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三化”融合的杭州市公物仓创新示范点。

3.利用多种媒体渠道,推广杭州市公物仓全域推进先进经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4月至5月)

1.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

2.根据初验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工作改进完善,完成经验提炼总结,形成杭州市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项目成果。

3.迎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检查。在创新试点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召开阶段性推进会议和定期现场督查等形式,督促各区、县(市)机关事务部门有力推进创新试点工作,及时发现推进问题,给予指导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着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推进。根据创新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明确具体任务分工、阶段性目标、推进时间要求、阶段工作要求等量化指标,并对工作成效进行晾晒。

(三)强化宣传推广。根据“边建设、边总结、边推广”的思路,多渠道开展创新试点建设工作的宣传,多维度展现全市域公物仓建设运行情况,激发创新试点建设热情,共同打造可复制、可实施、可推广的杭州全市域公物仓示范样本。


附件:杭州市域公物仓“1+13+N”框架图



附件

杭州市域公物仓“1+13+N”框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