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0-04045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布机构: | 市机关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5-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张莉委员:
你在市政协商第十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解决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品和档案库房紧缺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非遗场馆现状情况
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办公场所位于光复路154-1号,建筑面积1854.14平方米,由办公用房及业务展厅等用房构成。
二、存在困难
目前,非遗中心征集的实物达3000件,其中还有一些龙舟、榨油机等体积较大的藏品,现办公场所则因楼层层高、面积等因素限制,已不适宜作为非遗实物的展示和储存处所;且周边紧邻光复路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环境以及道路狭小拥堵等问题,已严重影响非遗实物的安全存放。为保证藏品的安全,亟待建立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霉等功能的恒温恒湿库房。
三、方案建议
鉴于市非遗中心办公及藏品档案库房的实际需求,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结合本次市文广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借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杭州市文化馆及杭州市艺术创作研究中心三家单位合并、领导班子及综合部门集中办公的契机,将非遗中心在光复路154-1号腾退的办公用房全部调整为非遗实物的档案库房,以暂时缓解库房不足困难;
2.争取市财政支持,通过市场租赁形式,寻找合适场地,整体将光复路154-1号办公及展厅整体外迁过渡,以解决展厅、库房不足的问题;
3.加快市发改委批复立项的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新馆建设,尽快完成市非遗中心在奥体中心新场馆的装修布展工作。
我局将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有关库房落实工作。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