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28/2022-04557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
发布机构: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2- 02- 14 11: 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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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2021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和落实《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做实宣传教育,有力提升机关事务法治意识

1.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作重点发言,其他中心党组成员交流学习体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七一知识竞赛,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机关事务标准化等有关知识作为竞赛重要内容。组织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脉络、理论内涵、理论体系的认识。购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供权威教材。

2.组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世界标准日系列宣传活动。10月14日,运用微信公众号形式开展世界标准日系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成效,学习《国家标准化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对第52届世界标准日国际主题即“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共建更加美好的世界”和中国主题即“实施标准化纲要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认知。同时,在世界标准日期间,还组织全市机关事务系统视频参加全国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内容。二是组织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在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暨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局党组、全局公职人员分层次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职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两法一条例”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参加了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浙江省标准化条例》有关法规的学习培训。组织局属服务保障中心、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积极参加“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等有关主题活动。

3.强化机关事务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内容。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专门组织党组会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局常年法律顾问主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机关事务业务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运用到机关事务工作中来,切实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为基础性抓手,推进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落实普法任务清单。按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将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作为责任清单重要内容。协调有关处室按责任清单要求,采取专题培训等形式,对《消防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宣传教育。全局按普法责任清单共进行机关事务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13次。组织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案涉我局(作为第三人)有关房屋租赁庭审活动。

(二)健全制度标准,有序完善机关事务法治体系

1.落实废改立要求,完善机关事务制度化体系。根据自身职责,扎实做好局系统制度“立改废”工作,强化局系统制度建设的创新性、实效性。建立完善《杭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

2.强化技术性支撑,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体系。将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作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技术性和基础性工程来抓,着力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三大体系”构建。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运行体系。明确我局作为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市机关事务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成立以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机制。建立和市市场监管局、市标准化研究院常态联动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编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将标准体系细分为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内部运行标准4大类和25小类,覆盖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全领域和内部运行全流程。围绕《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编制出台市地方标准《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机关食堂数字化管理规范》,进一步为机关事务构建集中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系统完善的保障制度,市场导向、多元并存的服务机制提供支撑、奠实基础。三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体系。秉持“标准不是标本,标准的生命在实施”理念,着眼标准落实落地,着力构建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监督体系,特别是注重织密标准立项—编制—批准发布—实施—评价—改进—复审的全周期管理流程,推进标准落实落细,实现标准全周期管理的无缝衔接、有机循环。推动建立标准实施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实施培训、专家评审、第三方评审等机制。

(三)抓好依法行政,有效强化机关事务法治能力

1.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是注重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西湖先锋”)平台学法考试等形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要求落到细处实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8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年法律知识学习均达到学时要求。二是专题研究部署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印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工作方案,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2.做好机关事务法律事务处理有关工作。着眼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局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全年组织做好法律事务处理5次、有关事项谈判或提供法律意见3次,提供《杭州市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合法性审查意见;对重大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17次。

3.推进节能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省政府令第348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按照市司法局要求,推动完成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第二批)公告工作(12月6日公示),我局行政执法领域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推动行政执法换证工作,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下达“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指标,通过差异化节能目标管理、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察执法等,从严从紧落实节能降耗各项举措。

4.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积极运用“一体两翼”成果,深化“平安市民中心”建设。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有序开展干部职工新冠疫苗接种、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建成市民中心楼宇节能智控平台,开展加热功能电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体检等,有效防范风险,遏制事故发生。力做好防御台风“烟花”等工作,修订完善市民中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消除盲点漏洞。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工作。在积极推进标准化、数字化“两化”融合赋能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资源能源等方面集中统一管理,赋能市民中心服务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方面服务保障工作基础上,着力推进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着力推进已编制出台的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通过培植实施示范点、定期检查评估等形式,点面结合推进地方标准落细落地。另一方面是着力推进省级标准化试点的有效实施。严格按照试点有关要求,采取专家预评审等形式,推进机关餐饮服务、公物仓管理等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落实到位。着眼机关事务标准化综合效应整体提升,积极推进综合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

6.依法强化信息公开有关工作。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等340条。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杭州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6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对外公开全市机关事务“十四五”规划、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发挥机关事务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局门户网站通报全市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检查情况、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结果超标情况等,开设“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专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主动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咨询等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做好其他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数字化改革和深化“放管服”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聚焦整体智治目标,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三年规划。融合门户、数据和业务流程的智慧机关事务综合平台上线,数字后勤、数字安防等多个系统成体系运行。建成智慧机关事务应用项目,新增5项掌上应用,完善6项管理系统,构建形成“1+2+X”数字化转型体系。撰写《关于推进数字法治机关事务建设的思考——基于杭州的探索与实践》,对推进数字法治机关事务建设进行了系统思考,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提供了创新性思路。二是推进机关事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纵深推进机关事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继续推动机关事务集中办事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全年累计办理事项1.3万余件,满意度95%以上。

二、存在主要不足

2021年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照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我局机关事务法治

建设工作实际中,部分公职人员还存在把握有关政策法规的水平不高,特别是在一些工作的严谨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强化。

(二)法治体系还有待进一步构建。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具体包括法治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等子体系。在我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纵深推进的过程中,还存在规范体系不够完备、实施体系不够高效、监督体系不够严密等短板。

(三)法治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本质上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从我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看,不惯于、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22年,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工作实际,着眼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继续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从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角度来认识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拓展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教育载体、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提升机关事务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营造氛围、夯实基础。通过组织法律顾问赴基层单位进行法律知识宣讲、组织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基地参观学习等方式,组织年度标准化工作推进会、组织标准化专题培训、组织参加标准化考试、运用机关事务治理研究平台等形式,进一步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抓实制度建设,完善法治体系。继续围绕机关事务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紧跟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步伐,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运用标准化抓手,进一步推动完善内容全面、规定具体、要求明确、层次分明、协调统一的配套制度体系,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耘土铺路、保驾护航。继续从制度化体系和标准化体系构建两方面入手推进机关事务法治体系建设,重点是按照《杭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规划的路径扎实推进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内部运行4大类标准和25小类标准的编制工作,特别是要着力推进标准体系多层次、多维度构建,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标准的系统性。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能力。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着重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机关事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落实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配套制度,按要求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将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落到细处。按要求组织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按照《浙江省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要求推进专业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探索建立与法治领域专家学者交流互动机制。规范落实局民事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着力推进已编制出台的机关事务标准的实施、推进机关餐饮服务和公物仓管理等省级标准化试点的落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