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2-04720 | 组配分类: | 上级文件 |
发布机构: |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2-06-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有效 |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了《机关事务管理 术语》国家标准(GB/T 41568-2022),标准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并由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归口管理。
《机关事务管理 术语》是机关事务领域第一个基础性、综合性的国家标准,共8章100条,重点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的基础概念、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政府采购方面的术语,适用于机关事务工作相关的管理、服务、保障、教育、科研等活动。
该标准体现了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以及标准化、信息化“一体两翼”的发展思路;规定了机关事务、机关运行保障、后勤服务等基本概念,界定了保障计划、保障平台、后勤服务社会化、联勤保障、公物仓、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方式、手段,以及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能源资源管理等机关事务领域主要定义;明确了保障和管理效能、机关运行成本、节约型机关等机关事务工作目标,为机关事务工作对内沟通和对外交流提供了统一的规范性、通行性语言,是数据和信息交互汇集的基础。
该标准作为机关事务管理标准体系的基础,构建了机关事务管理的首张概念蓝图,为全国各层级、各领域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定范围、明内涵、立规范,对机关事务工作实现集中统一管理,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有利于深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为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切实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该标准注重总结实践经验,邀请专家学者和机关事务管理从业者共同参与起草,扎实开展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梳理研究现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文献资料,赴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等多地调研,深入了解不同地区的管理方式和特点。形成初稿后,广泛征求了全国各级机关事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意见建议,同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吸收,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内容的体系性、权威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成立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越来越重视标准化工作,指导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机关事务领域国家标准、地方标准300余项,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300余项,创新推进各类标准实施。“十四五”时期,机关事务系统将着力打造机关事务标准化升级版,助力提升管理和保障效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