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28/2023-00076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03-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西湖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 03- 20 15: 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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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民军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关于鼓励将部分闲置直管办公用房置换为社区用房建议》(西湖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纳入我局统一管理市级机关房产支持社区建设情况

近年来,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特别是老旧小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我局积极处置低效和闲置房产,发挥其社会价值和效益。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存量房屋提供用于老旧小区配套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以及结合“一老一小”服务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积极与有房产使用意向的基层社区进行沟通对接,按程序通过无偿使用、低偿租用、无偿划转等方式为基层社区解决公共服务用房。目前已累计提供近20处1万余平方米房产作为社区配套服务用房,在提升房产使用效能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关于金祝社区内低效市级机关房产的处置意见

根据您提供的线索,我局对金祝北路12号房产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信息查询和实地勘察。经核实,该房产为调配给市经信局使用的市级机关房产,目前部分作为仓库使用,部分空置。经与市经信局沟通,我局拟调配其它房产作为市经信局仓库,并将金祝北路12号房产腾空。下一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提供给金祝社区作为配套用房使用,具体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无偿使用。由西湖区政府向杭州市政府提出无偿使用申请,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我局与房产属地街道办事处签订房产使用协议,落实相关使用管理责任。

(二)低偿租用。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向我局提出租用房产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落实相关使用管理责任。

我局将一如既往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权责明晰、程序规范、使用合理的原则,支持金祝社区等老旧小区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改善人民群众居住体验贡献力量。

特此回复。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