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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4- 03 11: 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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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改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机事发〔2023〕12号)要求,现将2023年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2023年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市直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能降碳为重点,以杭州亚运会召开为契机,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构建纵横向管理体系

(一)实施年度方案。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杭州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年度碳达峰工作方案。

(二)优化工作评价。继续实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探索开展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标准应用,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定额标准,不同类型公共机构按照约束值、基准值、引导值要求,进行“红黄蓝绿”四色码能效等级评价。结合能效等级等定量核心指标、绿色行为等定性管理指标、示范创建等工作任务指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星级年度综合评价(分别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最高为五星),力促节能管理工作闭环。研究制定《杭州市公共机构“四色码”能效等级评价及五星级节能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完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办法》,全方面强化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赋能推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调整统计口径。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及消纳情况消费统计口径,探索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

(四)强化研究“碳”索。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开展课题研究,建立杭州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专家智库。鼓励碳交易、碳金融、碳普惠机制、“碳足迹”计算工具实践探索,通过购买 CCER、碳汇、第三方认证评价等形式实现会议及多场景碳中和,鼓励引导大型节展赛会开展碳中和。

(五)聚力课题标准。编制《杭州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现路径研究报告》,推动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结合研究课题开展成果落地转化探索。强化“双碳”标准化工作推进力度,配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行政中心综合集成管理规范》《公共机构绿化植物碳汇核算方法》《高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浙江省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体系指南》等规范标准制定工作。

二、推进全方位示范创建

(一)推进“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全方位开展“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年底全市建成“零碳”公共机构15家以上,其中各区、县(市)创建1—2家以上。

(二)推进垃圾分类及节水示范创建。确保年底前6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会同市节水办、市林水局等部门,持续做好市本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配合做好第三批省级节水型单位复核工作。各区、县(市)要制定创建计划,带动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加强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

(三)推进节能降碳其它各示范创建。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部署,积极开展能(水)效领跑者、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级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等遴选工作。加大示范案例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等遴选活动。配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做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评估与验收工作,择优推荐申报“全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十佳课题”。

(四)明确示范创建相关指标要求。今年全市力争创建公共机构“绿色食堂”3个以上。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评价规范》标准实施,新增1—2家以上长三角(或国家级)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实施合同能源托管项目4个以上,力争年度能源资源消耗费用支出稳中有降。稳步推进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三、提升多维度管理能级

(一)推进杭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升级。持续推进杭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3.0版本升级,力争做到市本级公共机构电耗数据采集全覆盖,逐步丰富节能管理平台的功能及场景应用。

(二)深化“节能降碳一件事”平台运用。贯彻“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积极接轨“浙里好管家”,用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降碳一件事”平台,探索开展对“四色码”中被赋红码及五星级评价中被评为一星的相关单位的通报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会同各地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完善水电气数据,实时上传至IRS平台。

(三)优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报送及会审工作。做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月报、半年及年报工作。开展2022年度及2023年上半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会审和数据质量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各区、县(市)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软件使用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执法检查及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标准,继续开展空调使用专项执法检查。按季度开展垃圾分类、“两光一限”等各类明察暗访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

四、践行绿色化应用行动

(一)引领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逐步提高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备力度。

(二)推进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完成全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试点工作。全域推进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建设,原则上各公共机构可利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屋顶空间光伏发电做到应建尽建。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面积覆盖率达到50%以上,“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光伏+储能”等新技术典型案例。

(三)开展增量存量建筑绿色改造。推进市民中心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增量建筑推广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存量建筑推进绿色星级改造。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探索市场机制运用新模式,鼓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绿色改造。

(四)推动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积极开展电力需求响应集中示范工程,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办公建筑需求响应绿色改造。优化空调用电结构,提升能效水平。

(五)推行“两光一限”等文明绿色办公生活。巩固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果,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光瓶行动”、节约粮食等活动。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强化环保袋“限塑”使用示范效果。推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浙江省地方性标准,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试点建立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引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积极参与“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加强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督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配合做好绿色文明亚运、文明典范城市等创建及相关工作晾晒检查。积极践行《杭州市迎亚运“绿色办公十条”倡议书》要求,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倡导绿色办公。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专项行动,逐步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五、强化品牌化宣传培训

(一)打造节能宣传新亮点。多方面发动、全社会参与,打造杭州节能宣传品牌,唱响绿色好声音,定格绿色好画面。开展节能歌曲征集展播、节能短视频(摄影作品)征集展播等活动,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进一步入脑入心。

(二)开展常态化节能宣传。认真做好公共机构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粮食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深挖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潜力,充分借力学习强国、头条、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宣传优势,发挥“互联网+”传播力,利用“云”上平台,拓展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及实现“双碳”工作目标任务及进度成果。

(三)提升节能培训效果。完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机制,建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培训组织体系。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积极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举办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培训效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举办绿色低碳讲堂、面授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