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全省“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衢州常山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总结提炼“公务餐”改革试点经验,部署扩大试点工作, 进一步提升实际成效,推动我省“公务餐”改革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新时代勤廉浙江建设。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小云作工作部署,浙江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梁雪冬提工作要求。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山县委书记潘晓辉,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建中,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徐樟清、华来成,省财政厅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部署了在全省开展“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衢州市、常山县和杭州市余杭区在会上作经验交流。
什么是“公务餐”:浙江试点的“公务餐”,指的是公务人员在省域范围内开展一般性公务活动时,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解决,在定点场所自行付费的用餐方式。
“公务餐”改革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通过“公务餐”改革,让公务活动就餐更便利、保障更节俭、活动更务实、工作更高效,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贯彻。二是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的实践范例。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打造新时代勤廉浙江,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公务餐”改革,有助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争创勤廉并重的省域范例。三是构建党政机关“共享食堂”的民心工程。在以往公务活动中,公务人员出差存在就餐不便等问题,尤其是到偏远乡镇,回原单位就餐路途较远,在乡镇食堂就餐财务报销流程繁琐,还容易引发公款吃喝等问题。通过实施“公务餐”改革,将大小食堂和就餐点联成虚拟“共享食堂”,能够让出差公务人员就近便捷用餐,让接待单位安心放心招待,也让各级党政机关更加自觉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行“公务餐”改革的先行探索:2019年,常山县为了破解公务接待中的一函多餐、超标准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公务接待廉政风险,开展“廉政灶”试点,探索“公务餐”改革的可行路径。2022年7月,衢州市打通了市县乡各级单位的大小食堂512家,全市公务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由凭公函吃桌餐改为个人进食堂自费扫码就餐,餐费直接在出差人员个人饭卡中扣除,全市范围内实现一码通用、一码支付,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有效压减财政支出。初步统计,衢州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同比减少约 30%。杭州市余杭区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不仅与临平区、杭州市政府、浙江省政府机关食堂实现餐卡互通,还将本地“一卡通”系统推广至跨区域、跨层级互通覆盖,同城到余杭公干人员可与区内干部同步实现在任一互通食堂内,使用个人餐卡刷卡用餐,方便快捷。
如何推进“公务餐”改革:一是坚持改革“系统论”,推动试点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要切实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探路先行、示范引领,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工作,为全省试点工作提供新的经验做法。二是牵住改革“牛鼻子”,推动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相结合。既要强化数字应用支撑,打破就餐消费结算的部门壁垒、数据壁垒和技术壁垒,也要优化管理体制,推进流程再造、业务协同。三是着眼改革“获得感”,推动实际管用与干部爱用相结合。要坚持“实用、管用、好用”,在用餐收费标准、用餐地点选择上适时优化调整,达到便利便捷、暖心有感的效果。四是突出改革“示范性”,推动建章立制与以上率下相结合。一方面,要补齐制度短板、加强衔接配套,确保改革有制度有标准有规范;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公务餐”管理办法,引领改革蔚然成风。
如何加强“公务餐”改革的实施与监督:要强化组织保障,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强化协调联动机制、跟进考核评价机制,以最强保障、最强合力推动改革走深走实。要准确把握工作节奏,行动迅速有力;善用线上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强化监督调研,推动解决问题;加强问题查处,巩固深化成果,切实做到监督有实招、改革出实效,从源头上防范违规公务接待的廉政风险。
“公务餐”改革试点范围:根据部署,列入“公务餐”改革的市域试点有衢州市、舟山市(市本级与两区全域),县域试点有18个,包括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临平区、宁波市鄞州区、余姚市、温州市龙湾区、泰顺县、德清县、安吉县、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上虞区、金华市婺城区、义乌市、台州市黄岩区、天台县、龙泉市、遂昌县。
11个设区市纪委监委和财政部门负责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以及试点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芳村未来乡村“廉政灶”用餐点和芳村镇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