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4-00061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3-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我局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杭州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委办发〔2023〕46号)、《中共杭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通知》(杭委法〔2023〕1号)、《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3〕5号)、《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普法办〔2023〕3号)和《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杭机事〔2022〕15号)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有力提升法治意识。
1.组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党组会前学法。组织局党组会前“合同合规管理”专题学习,局中层正职参加。邀请法律顾问江斌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机关事务实际合同案例,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等各环节的原则、重点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卫充分肯定本次学法活动的效果,并强调要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弄通,严格执行。二是组织标准化专题宣传培训。开展《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指南》《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管理规范》《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应急保障规范》《机关食堂数字化管理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会议服务规范》《公物仓物资管理规范》等国家、省、市层面有关标准培训60余次;组织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培训会1次,组织标准制修订专题培训1次;依托微信公众号围绕“标准塑造美好生活”主题进行世界标准日专题宣传,推进世界标准日活动常态化。三是组织宪法宣誓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捍卫宪法尊严,强化宪法信仰,第六个国家宪法宣传周期间,在杭州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组织举行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2023年度局系统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共15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通过活动进一步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的忠诚,增强依宪行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意识。
2.强化机关事务业务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制定并推动落实局普法责任清单,各责任处室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宣传,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管理规范》《机关安保服务管理规范》《机关食堂数字化管理规范》等标准的宣贯。全局按普法责任清单共进行机关事务业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16次。继续运用好“三化融合仓”载体,动态更新充实《机关事务应急保障管理规范》《公物仓物资管理规范》市地方标准等有关内容。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专题板块,加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标准。
(二)健全完善制度标准,着力优化法治体系。
1.着眼现代化治理,助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一是积极参与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工作。局法治建设工作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作为立法专班成员(杭州为参与立法专班的唯一地市),全程参与草案撰写、修改等有关工作,积极为《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立法贡献杭州智慧。二是全力谋划推进《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程。根据市人大有关立法计划安排,《杭州市机关事务条例》被列为2024年立法调研项目。目前已制定立法工作方案并有序推进调研工作。
2.落实废改立要求,健全机关运行保障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和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内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杭州市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规划方案(2023-2025年)》《全市域推进公物仓建设指导意见》《杭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管理办法》《杭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市机关事务局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局机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民中心行政区集体户口管理规定》《杭州市民中心行政区“门前三包”管理规定》《杭州市民中心行政区运行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性文件。
3.强化技术性支撑,完善机关运行保障标准。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推进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构建,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技术性、基础性支撑。按照《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编制标准体系清单。
牵头编制、推进实施《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1个省地方标准和《机关食堂数字化管理规范》1个省级团体标准,牵头完成编制《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推进编制《公物仓物资管理规范》2个市地方标准、组织内部标准14个;正推进研制机关运行保障数字化建设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公物仓运行管理绩效指标体系》《公共机构碳管理体系建设指南》,正推进修订《机关事务管理 物业服务规范》《机关事务管理 会议服务规范》;被列入国家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营指南》的起草单位。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强化法治能力。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制发《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机事〔2023〕22号)等工作方案,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发并推动落实局属事业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二是注重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等形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要求落到细处实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6次。推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及时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组织参加市法联办、市司法局组织的以解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法律事务培训。
2.妥善处理机关事务法律事务。着眼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我局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妥善处理毛氏一家腾退房产执行案、洽丰里承租户有偿更名、诉杭州巨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等事务;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件220份,审查、修改意见、办法等文件6份。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印发《2023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节能行政执法总体目标要求。每季度会同市分类办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垃圾分类明察暗访检查活动。加大夏季空调使用检查及通报力度,落实执法整改,督促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作。完成2022年度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并进行通报,印发《2023年度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评价办法》,通过差异化节能目标管理、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察执法等,落实节能降耗举措。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要求,完成对中级人民法院等5家单位的能源审计及反馈工作。
4.依法加强平安市民中心建设。一是压紧压实各入驻单位安全保卫的主体责任,与市民中心所有入驻单位签订《市民中心安全保卫责任书》64份。二是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制度,严格按照《市民中心行政区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日常演练和应急处突,全年共计为突发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救助服务4起,启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次,启动抗雪防冻应急预案1次。三是对市民中心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数据统计梳理和分析研判,形成《关于违规闯入行政区事件情况分析报告》,并会同属地公安部门认真研究对策,依法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联动体系,进一步优化处置效果。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工作。发挥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标准落地见效。推进落实专家评审等标准实施机制,扎实推进省级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物仓管理省级标准化试点、市行政大楼服务保障中心推动省级标准化试点(获优秀)验收工作。在完善标准化建设全周期管理流程基础上,加大实施力度、强化实施效应,积极推进编制有关机关事务标准实施的规范。以特色案例和调研文章等形式,梳理、提炼、总结机关事务标准实施赋能的政治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生态效应、文化效应。
6.依法强化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等227条。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杭州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50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适时完善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主动对外公开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思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年度部门财政预算、人事任免、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等政府信息38条,并对《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关于提高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图解释义。
7.纵深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我市6个全省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试点项目均通过验收,其中3个项目被评为优秀。积极推进新一轮省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3个揭榜挂帅项目。根据省、市关于数字化改革任务的发展趋势,对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发《杭州市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规划方案(2023-2025年)》。完善网络安全制度机制,结合局数字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各处室、各单位在信息网络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局机关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和9个信息网络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二、主要不足
2023年,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法治文化基础还需要夯实。从内部审计和各类监督反馈的情况看,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把握不准等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工作的严谨性规范性程度上还显得不足,法治意识还比较薄弱、法治知识还比较缺乏。
(二)法治体系构建还需要强化。在我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纵深推进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加快推进的背景下,规范体系不够完备、实施体系不够高效、监督体系不够严密,标准作为基础性制度对有关制度细化实化优化不够的问题还客观存在。
(三)法治能力素质还需要提升。从我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实际看,特别是从推进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素质还比较欠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队伍也还需要强化。
三、明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从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角度来认识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杭州政治地理文化优势,培育具有杭州机关事务特点的法治文化,夯实全市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题培训宣讲、组织参观法治政府有关基地、运用“三化融合仓”等载体平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抓实制度建设,完善法治体系。一方面,以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为契机,加快推动杭州市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工作进程。另一方面,结合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推动机关事务基础通用、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资源能源管理、服务管理、内部运行管理等领域标准全覆盖,基本建成机关事务运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标准的系统性。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能力。推进专业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探索建立与法治领域专家学者交流互动机制。继续规范落实局机关民事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做好重大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查。以推进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实施为主线,加强标准实施推广,进一步提炼总结标准化赋能效应(尤其是量化维度和案例角度)。加强法规、制度、标准实施情况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推动提升法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