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4-05110 | 组配分类: | 事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6-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6月21日上午,杭州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专题学习《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主持会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16个部门、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卫重点就《条例》出台实施的重大意义、特点内容及我市贯彻实施《条例》的举措作了汇报解读。
姚高员在会上指出,《条例》是我省机关运行保障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提炼固化了近年来我省机关运行保障改革创新的经验成果。《条例》的出台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为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姚高员在会上强调,一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市机关事务局牵头组织政府系统认真学习,充分领悟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快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做到有效衔接,推动落地见效。市司法局要积极指导推动我市机关事务管理地方性法规出台,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工作法治保障。二要严格规范管理。要学习落实好“三公”经费开支、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资产等要求,要完善“1+13+N”全市域智慧公物仓一体化建设,强化资源集中统管和供需对接,释放全市共享效用。三要提升服务效能。市机关事务局要以《条例》贯彻实施为契机,聚焦保障有力、勤俭办事、公开透明、现代治理,进一步加强集中统一管理、运行成本控制、内外监督机制和自身队伍建设。要强化经验总结和举措创新,积极探索法治化、数字化、标准化“三化”融合,以更高质效的服务当好勤俭办事的“示范者”、重大活动的“服务队”、机关运行的“保障部”、机关干部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