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4-05224 | 组配分类: | 事务动态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为深入推动全社会节能降碳,推进浙江“零碳”公共机构创建工作,适应浙江省作为全国标准化改革试点省份的新要求,保障碳管理工作的体系化、制度化、标准化,杭州积极探索开展碳管理体系的应用及标准制定工作,近日,我局牵头制定的省团体标准《公共机构碳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正式获批发布。
在此次标准发布之前,我国公共机构领域尚未开展碳管理体系实施相关标准的研制。在省机关事务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局在牵头编制的过程中积极吸收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建议,立足先试先行,勇于突破条条框框,力求打造双碳标准示范样本。经专家组评审,本标准首次从碳管理的角度出发,较为完整的提出公共机构领域实施碳管理体系,贯彻了国家能源“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战略要求,在国内具有领先性和示范性,进一步发挥了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在省机关事务局的指导下开展标准的宣贯培训活动,积极推动标准落地,提高公共机构碳管理能力,加快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