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28/2025-00061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机构: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关于杭州市公共机构冬季室内空调温度
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5- 03- 03 17: 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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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发改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公共机构冬季室内温度控制不得高于20℃的规定,有效推进杭州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迎峰度冬工作专项督查的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发改委能源管理服务中心于2025年1—2月开展了全市公共机构冬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专项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内容

此次检查范围为西湖、钱塘等各区、县(市)行政中心和市级公共机构等,总共随机抽查20余家单位,办公室60余间,由市机关事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能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检测办公区域室内温度和湿度,督促落实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的规定。

二、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空调使用管理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绝大多数单位都执行了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关闭门窗使用空调、不用空调及时关闭等有关规定,特别是钱塘区义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在落实空调使用及节能降碳管理有关要求上做的比较好,相关做法值得推荐;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单位的部分办公室在使用空调时设置温度高于20℃等违规现象。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求被检查单位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求被通报单位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室内温度控制管理,严格遵守空调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三、有关要求

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节能管理措施;要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绿色用能、科学用能,努力为杭州市节能降碳和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公共机构冬季室内空调温度专项检查发现问题.pdf

汇总表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