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428/2025-00057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2024年,我局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市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杭委法办〔2024〕16号)、《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关于落实2024年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的通知》(杭普法办〔2024〕6号)和《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杭机事〔2022〕15号)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实宣传教育,有力提升机关事务法治意识。
1.组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党组会前学法。组织局党组会前专题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局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邀请法律顾问江斌律师结合《条例》和实际案例,对何为重大行政决策、实践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卫在主持学习时指出,此次党组会前学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所进行的解读,既有法律条文的解读,也有具体案例的分析,对今后机关事务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很有帮助。二是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12·4”国家宪法宣传日前夕,组织局系统新提拔中层干部和新进公务员赴杭州“五四”宪法资料馆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增强公职人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依规履职。三是组织标准化专题培训。组织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培训,邀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郑勤作《深入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 服务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部分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部分局属单位进行机关事务标准化典型案例分享。省机关事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作案例点评,充分肯定我市机关事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顶层设计、紧扣中心大局、注重两化融合、加强上下联动等特色做法,指出杭州市局为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工作树立了标杆。
2.强化机关事务业务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制发《贯彻实施<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工作方案》,细化并推进落实《条例》学习宣传计划表。2024年6月21日,杭州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推进《条例》纳入全市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参加省局组织的机关运行保障有关政策法律制度线上知识竞赛。推进各处室、单位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公物仓建设与运行规范》等机关事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进行宣传。组织开展标准化知识测试和抽查,及时检验培训效果。运用市民中心宣传载体,对《条例》和市地方标准《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规范》等进行宣传。继续运用好“三化”融合仓载体,动态更新充实内容。在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推进会暨浙江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组第二次会议(4月18日)、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业务培训会上(6月27日)作经验介绍;11月,承办国管局2024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公物仓平台方向)现场推进会并作经验交流。
(二)健全制度标准,有序完善机关事务法治体系。
1.着眼现代化治理,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2024年2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杭州市机关运行保障若干规定》列入2024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9月,推进2025年正式立法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在制定立法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内部分板块研讨、协同市司法局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多次专题研讨等基础上,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等上位规定,形成草案立项稿。适时向国管局政策法规司、市人大法工委专题汇报立法工作进展,进一步理清下一步工作思路。9月,参加国管局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现场会并作经验交流发言。
2.落实立改废要求,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结合贯彻实施《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常态化扎实推进制度“立、改、废”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制定完善《市机关事务局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试行)》《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局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局管房产出租管理实施办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局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局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修订《杭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租入房产管理办法》;编辑《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度文件选编》。
3.强化技术性支撑,完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以国家级标准化试点为抓手推进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构建,强化机关运行保障的技术性、基础性支撑。根据试点目标任务要求,参与编制国家标准1项,牵头研制国家行业标准1项,构建形成包括2项省地方标准、3项省级团标准、9项市地方标准、29项内部标准,覆盖基础通用、经费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服务管理、内部运行等方面的机关事务全域性标准体系。12月6日,高分通过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验收。
(三)抓好依法行政,有效强化机关事务法治能力。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局党组专题研究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二是注重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任务。结合党纪学习主题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各支部组织学习等形式,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要求落到细处实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8次。三是督促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局系统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根据《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杭机事〔2023〕31号),推进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促进局属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履职尽责。
2.妥善处理机关事务法律事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关事务运行保障法治化、规范化。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依法推进妥善处理河东路109号房产诉讼案,统筹兼顾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和防控风险隐患;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文件357份,审查、修改意见、办法等文件8份,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65份,有效发挥了防控风险、处置纠纷的积极作用。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印发《2024年杭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明确年度节能行政执法总体目标要求。印发《关于组织全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按季度会同市分类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抽查活动。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公共机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管理的通知》,会同市发改委对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等地开展夏、冬两季空调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对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完成2024年度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评价工作并对结果予以通报,通过目标管理、能耗监测、行政执法等,落实节能降碳举措。
4.依法加强平安市民中心建设。一是安全工作体系构建进一步完善。紧紧围绕“平安市民中心”这一核心目标,贯彻落实《杭州市民中心行政区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市民中心应急处突白皮书》,划分识别圈、警戒圈、管控圈并明确各圈层安保重点与职责范围。通过凝聚保卫处、服务外包团队、武警中队以及其它联勤单位四支关键力量,形成安保合力。聚焦防恐、维稳、消防、综治、反诈等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构建严谨周密、高效运行的“12345”安全工作体系。二是数字安防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充分运用数字赋能手段,打造数字化安防平台。实现市民中心重点部位、敏感区域、关键节点全覆盖;消防报警系统3万多个消控点与外控联动装置,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发现与快速处置;无人机防控系统有效防范无人机非法入侵,全方位提升市民中心的数字化安防水平。三是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依托人防、技防、物防虚实结合,明确各部门与岗位的具体职责,通过明确到岗、责任到人的分工实现工作任务专人负责、专项落实,推动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模式更加规范、高效、智能。获评2023年杭州市消防先进集体、省级“平安单位”暨“智安单位”。
5.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工作。以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为指引,全面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落地,推动标准全面有效实施。制发《杭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2轮标准实施检查并组织“回头看”。组织以机关事务标准实施为主题的标准化工作培训,局主要负责人就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作重要讲话,对全市机关事务标准实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坚持“三化”融合赋能理念,统筹法治保障、标准支撑、数字赋能,积极借助数字化手段提升实施效果,依托机关事务数字化平台等载体,促进有关标准的数字化、结构化、可视化,实现标准与业务协同、融合,推动标准落地见效。总结提炼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典型案例,“三化融合”推进杭州市公物仓全域覆盖的创新实践,调研成果获2023年度全国机关事务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202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以第1名获评首届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创新案例优胜奖;《关于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数字治理标准化的思考——基于杭州市的实践》获2024年度全国机关事务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优秀奖。
6.依法强化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务公开,至目前,依托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工作动态等198条。“杭州机关后勤”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35条。按要求及时主动对外公开年度工作总结与年度工作思路、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年度部门财政预算、有关人事任免信息33条。
7.纵深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改革。制定《局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局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实施2024年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信创项目。公物仓应用、公务餐一卡通跨区支付功能、行政中心智慧楼宇(院落)应用三个省级揭榜挂帅项目试点通过验收,其中“公物仓应用”获评优秀项目。完成2025年度深化信创项目、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完成2024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攻防演、全省电子政务网络攻防实战演防守工作,做好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活动网络安全值班值守。
二、主要不足
2024年,虽然基本完成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任务,但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比较起来,和争做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加快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范例的各项要求比较起来,还是存在一些不足。
(一)强化法治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法治教育是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目前我局在法治教育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法治教育形式载体的多样性、丰富性方面还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运行数字化等手段进一步强化优化。
(二)完善法治体系方面还存在不足。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是有力有效法治保障的重要基石。但目前我局在法治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扎实推进,在基础性制度标准制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三)提优法治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强化法治能力是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运行、制度化运转的关键环节。但目前我局在提优法治能力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是在提优机关运行保障有关制度落地执行能力层面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培育法治文化。从新时代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角度来认识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杭州政治地理文化优势,培育具有杭州机关事务特点的法治文化,夯实全市机关事务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开展专题培训宣讲、运用“三化”融合仓等载体平台,进一步推进法治化、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扎实组织世界标准日、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市普法办要求,利用市民中心各类载体积极参与组织或支撑有关普法宣传。着眼发挥标准化引领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进一步深化资产管理、节能降碳、运行保障、数字化建设等标准化工作重点板块、特色模块,力争做优品质、做亮品牌。
(二)进一步抓实制度建设,完善法治体系。大力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建议的思路修改完善立法草案。继续结合《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推进机关事务有关制度废改立工作,动态更新“三化”融合仓有关制度。巩固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国家级综合标准化试点成果,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运行体系、标准体系、标准实施体系、“三化”融合推进体系、标准化试点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强化五大体系的内在联动,强化标准化工作运行体系的保障性、标准体系的优质性、实施体系的效能性、“三化”融合推进体系的融合性(支撑性)、试点梯度体系的牵引性。重点是推进公物仓行业标准编制、机关运行数字治理省地标发布实施,强化标准体系建设的全域性、系统性。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增强法治能力。继续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结合工作调研,强化《条例》实施推进力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公职律师制度、外聘法律顾问制度要求,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专业性、规范性。进一步推进落实《局属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按照《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做好重大决策等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处理。根据《局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诉讼案件管理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推进履行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职能。进一步推进“三化”融合,创新实施举措,采取可视化、定量化等手段,持续推进标准嵌入政策制度、纳入采购流程、融入工作行为,有力提升标准实施质量,充分发挥标准在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的调节、控制、规范、优化功能。